8 消防安全措施
8.1 通用要求
8.2 宾馆
8.3 商场
8.4 公共娱乐场所
8.5 学校
8.6 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照料设施、托儿所、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
8.7 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等场所
8.8 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8.2 宾馆
8.3 商场
8.4 公共娱乐场所
8.5 学校
8.6 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照料设施、托儿所、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
8.7 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等场所
8.8 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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